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绵委办发〔2001〕60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指导、协调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研究分析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推广精神文明建设先进经验。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社区、文明单位等各类自建共建活动。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深化文明城市常态化建设; 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深化文明家庭建设;深化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扎实开展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弘扬社会文明新风尚;深入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深入开展网络文明建设。
二、部门概况
市文明办属一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市文明办收支入预算总额190.63万元,较2016年增加6.19万元,增长3.3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
(一)收支预算情况
1、市文明办2017年收入预算190.63万元,其中:
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0.63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较2016年增加6.19万元。
②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较2016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
③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较2016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
④其他资金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较2016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
2、市文明办2017年支出预算190.63万元,其中:
①基本支出165.63万元,占支出总额的86.89%,较2016年增加1.19万元。
②项目支出25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3.11%,较2016年增加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文明办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0.63万元,较2016年增加6.19万元,增长3.36%。
1、收入包括: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0.63万元,较2016年增加6.19万元,增长3.36%;②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较2016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降低)0%。
2、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6.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5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16万元,较2016年增加6.19万元,增长3.36%。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市文明办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精神文明建设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市文明办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市文明办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用于文明村镇、志愿服务工作、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文明委工作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机关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文明办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5.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6万元。
(根据公开表3-3和表4-1合计情况进行说明)
(一)本部门年初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主管部门来绵指导、调研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接待各地来绵学习考察和向中央、省文明办汇报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15.9%。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我办无保留车辆,公务用车费用降低。
2017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6万元,主要保障文明城市建设、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未成年人工作、志愿服务工作及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租车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市文明办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8.51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减少11.64万元,下降69%。(机关运行经费具体口径:各部门下属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公用经费。根据3-1表的公用经费数额填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市文明办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市文明办固定资产总额75.42万元。共有车辆3辆(车辆数应与“三公”经费说明中单位现有公务用车保有量一致),其中,保留公务用车3辆。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编辑:scmy_lih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