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签订赡养协议,不止让子女更加清楚了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也让他们从心里更懂孝顺了,我每天都是乐呵呵的哦!”近日,记者来到通口幸福村郑秀英的家里,老人拿出去年签订的一份赡养协议,满脸幸福地说起了这张纸给他带来的好日子。
原来,在去年,北川司法局就完善了《赡养老人协议书》,并经过实地走访调查后,选择了安昌镇、永安镇、擂鼓镇、通口镇等地的贫困老人进行法律援助,通过分别派驻一至两名律师到相关乡镇,与镇、村以及帮扶干部一道,将贫困老人、其子女召集到一起,劝说、引导、监督他们与父母签订赡养协议,督促子女履行自己应该履行的赡养义务,这才出现了郑秀英手中的那一份赡养协议。
那么,签订这样的赡养协议意义何在呢?“俗话说得好:‘百善孝为先’‘养儿为防老’,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仍有部分子女存在不孝行为,导致了部分生活困难的老年人赡养问题出现了盲区和死角。”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姚永泉告诉记者,在前期不断地入户走访和全面帮扶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些生活困难的老年人其子女不愿尽赡养义务,而这也成为了全县脱贫攻坚路上的一个重要难题。
为了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役,给生活困难的老年人以及收入处于“临界”状态的老年人提供一份稳定的、可持续的收入,北川创新展开“法进羌山”活动,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最大化地发挥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对困难老人的合法权益进行全力保障,彻底解决的赡养难以及脱贫难的问题。
不仅如此,如何用好法律利器,全面护航脱贫攻坚,也成为了北川不断探索的目标。
去年以来,北川不断派出各驻村干部、结亲帮扶人作为一线法制宣传员,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同时还积极推进“八个一”工程建设,即建设一村一法治文化场所(广场、廊道、亭、文化墙)、一法治学(夜)校、一法律宣传平台(农村广播系统)、一法治文化书屋、一法律顾问室、一矛盾纠纷调解室,一法治宣传栏、一个法律援助联系点的方式,全面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截至目前,已成功处理3起赡养纠纷;为群众提供法援、公证咨询23次,受理案件6起。
“各村的村规民约不仅要体现自己的特色,更要与脱贫攻坚、乡风文明、乡村振兴相结合,发挥更大的作用。”姚永泉告诉记者,去年以来,北川结合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以村(社区)为单位设立了道德法治评议堂,在群众中广泛宣传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村规民约;加大对农村“孝善美”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对村内的一些重大决策或热点问题组织村民开展评议,讲道德、评是非。
接下来,北川还将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脱贫攻坚中的服务和保障作用,不断提升农村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扎实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助推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全面助推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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