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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公告
2023-03-15 09:25:00

  受中共绵阳市委宣传部委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四川采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绵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指标管理平台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绵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指标管理平台

  2、项目编号:SCCFCG【2023】002号

  3、项目简介:本次采购为“绵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指标管理平台”,具体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评定方式: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本项目其他条件: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四、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21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售价及获取地点:

  

  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地点:四川采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绵阳市涪城区建设街6号七楼)

  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3月2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拒绝接收。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七、磋商时间:

 

   2023年3月2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八、磋商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

 

  四川采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绵阳市涪城区建设街6号七楼)。

   

九、本磋商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绵阳市文明网(http://scmy.wenming.cn/)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共绵阳市委宣传部

  地 址: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100号火炬大厦

  联系电话:2536982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采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绵阳市涪城区滨江西路南段6号铁牛广场铁牛公寓一单元403

  采购文件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3398391532(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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